close
月朦朧、鳥朦朧、樹朦朧、人也朦朧。

在家我排行老大,沒大姊、大哥,但在一個大家庭味很濃厚環境長大的我,並無少了兄長的遺憾。由於阿爸排老五,因此比我年長堂兄、姊並不少,我們彼此之間感情相當好,儘管不全住一塊兒,甚至分居不同縣市,但對自己故鄉宜蘭認同感相當強烈,所以彼此常常互有聯絡,直至我出了國前。在我的孩童歲月裡,真的是兄弟姊妹,組織完整、熱熱鬧鬧。有人被欺侮,兄弟一群上,輸人不輸陣的。當然也有溫情的方面,一些堂姊們對我們小堂弟、堂妹很照顧,讓人有機會撒嬌、或揩油一番,在這麼多的姊姊中,麗素阿姐最疼我。

麗素阿姐是三伯的大女兒,自從三伯從台北士林搬回宜蘭柯林後,我們兩家一直是在同一屋簷。事實上在萬長春老家沖走後,三伯也和我們住一起,直到三伯上台北打拼才分開,沒過幾年,他們又搬了回來,所以兩家很熟。母親經常提麗素阿姐,因為聽說在我還是嬰孩時,麗素阿姐只願背我到處走,卻不肯背她的親弟弟,阿松(和我差四個月的堂兄),我沒有小時的照片,不過我想也沒有比阿松可愛到哪兒去,或許是緣分吧。這樣情形關係一直到了我們都是國小年紀,還是不變,麗素阿姐仍是偏愛我,阿松就此有了些微詞,是人之常情,我有時也尷尬不知要說什麼才好。

三伯父、伯母算是相當傳統的夫婦,當時風俗,經常將女兒送給別人當養女。因此他的二女兒就分到清水溝一戶人家當養女,麗素阿姐則國小一畢業,就去當裁縫女工。雖然國民中學早已是「國民義務教育」,但那時鄉下很多地方,小孩子都只唸到國小畢業或甚至肄業,就直接去工作掙錢,添補家用,學校老師也不會來家庭訪問瞭解或說服家長,這和日治時代不同。雖然麗素阿姐的功課不差,但仍無法逃過這樣的宿命 (事實上二女兒也是一樣的命運)。那時如果你到浮崙地帶的工廠一看,全都這樣年紀的女孩,十二到十六歲,五、六十位,擠在一間鐵皮屋的房子裡,一堆堆的半成品的成衣,裁縫機不曾間斷。每每唱「孤女的願望」時,我也因此特別有感觸。一個月薪水,只有兩、三千圓,卻要從早踩裁縫機,列~列~列~到晚。我母親對這事有些微詞,但是也不能說什麼,總是這事三伯父的家務事。

麗素阿姐對我好,也喜歡到我家吃飯,總是誇讚母親的廚藝好,偶而抱怨一點三伯母的菜色,一次伯母發飆,還獠下話說:那麼愛待那裡(我家),就當人家的女兒算了,別回來!麗素姐眼睛一紅,被罵難過離開,隔幾天後,還是歡歡喜喜來我家坐,伯母也就暫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。我最難忘的事 (別說我變態),是給麗素姐挖耳朵,這是最享受的事,她的動作總是輕輕柔柔,不像母親那樣「凌厲」。

當時瓊瑤的小說相當流行,什麼彩雲飛、問夕陽、夢的衣裳、燃燒吧火鳥。麗素姐也是時常手上一冊,有時看的入迷,還哭的好像有那麼回事,女生就是這樣,我也搞不懂。那時候的人,經常拿筆寫字,對於字體好不好看相當在意,不像現在人,不僅不管字跡如何,連寫錯字也覺得無妨,甚至有火星文的文化出現。我記得麗素姐經常用報紙來練字,總是將報紙的空白處,填了滿滿的原子筆字,出現最多的是她的名字。確實,她的字寫的相當好看,和她的化妝一樣好。在做女工的世界裡,成熟的速度相當快,對人生的態度也有很不一樣的想法,所以麗素姐也開始和大人一樣化妝,和她的同事上街、逛街,一次我看到她的臉時,直覺像演歌仔戲的,當然沒那麼「粉末」,但對我來說感覺很奇怪就是。

麗素姐有了一些零錢後,會和同伴約去看電影,再一次地她又只帶我去,讓阿松待家裡,那是我第一次進電影院,是新生戲院是非常老式的戲院,聽說日治時代就這樣。片名是月朦朧、鳥朦朧。演什麼?我全不知道。因為我只是個小一學生。只記得當天戲院裡全塞滿了人,麗素姐將我抱上椅子扶把處,要我站起來看,他們呢?全用站著看,很多人都是這樣。我不記得在演什麼,總是雙秦雙林的東西吧?唱歌的我知道是鳳飛飛,她的一道彩虹、二道彩虹紅片天。電影結束後還帶我去羅東公園夜市吃一些小吃,當時我覺得全世界最幸福、享受的事,莫過如此。

長大的麗素姐,逐漸和其他同事一樣,也有機會和男的朋友出去,郊遊烤肉,那時年輕人還真的都是純郊遊烤肉。慢慢地,有位男生走近了麗素姐的世界,算是男朋友吧。一位十七歲女生的初戀,很單純。對方也是認真在修車廠工作的小伙子,比姊姊大一兩歲吧。可是民風很保守的鄉下,三伯家裡存著很不自在的氣氛,醞釀著。試想阿公這麼好的人,都不准我們男生隨便進去女生的房間,不難想像保守的程度有多嚴重。一次,大概是九點、十點左右,麗素姐由那位男士用摩托車載回家,剛好被阿公撞著了,在男士離開後,阿公二話不說,就往姊姊的腮幫子打過去。這是我第一次見阿公這樣的生氣。我也很震驚,直見姊姊蹲在門邊啜泣。這就是「社會倫理」,我無法想像阿公若還活著會對時下年輕人有何看法。

經過那一次的風波後,我就不曾見到那男生,不過我相信麗素姐仍和他有來往,只是不能太明顯而已。或許接觸許多的時尚,想法愈來愈和身邊的環境起了衝突,麗素姐決定去大都市發展,台北或桃園。後來她在桃園一家大的紡織廠找到了工作,每個月寄錢回家。我想她隻身到桃園應該和被阿公懲罰有關,而且家裡的氣氛她也不喜歡,一走了之,落的輕鬆許多。我想應該輕鬆很多。

一個像大學生的年紀,有著更成熟的心,見識過大都會的紛紛擾擾,再次我見到麗素姐時已經是位十足的女人了。由於寄回家的錢不少,又表態工作愉快的情況下,三伯父、伯母也逐漸習慣她在外頭不在的日子。一天,三伯父接到一通從桃園來的電話說麗素死了。怎麼會這樣呢?人死了。這樣雷劈似的消息很快大家都知道了,我那一晚都沒睡,一直想不懂就這樣的人生,就這樣的人生就離開了。後來知道他跟同事去郊遊,一不小心在同事催油加快時,跌落摩托車,跟上來的轎車撞上去,頭部傷得很重而過世。

可是傷痛總會一次、又一次不介意地迎來,由於撞死麗素姐的轎車,非但沒說一句抱歉,盡力的推託,也沒來參加她的告別式。三伯看不下,終於找到一位親戚他是律師願意免費幫他打官司,結果當然沒打贏,因為對方有錢、有勢,請了六位律師(我曾悲憤地瞭解到原來為什麼人家會說「有錢判生,無錢判死」的道理)。三伯再次傷痛一次,沮喪、絕望的他,居然請了一位南部來的道士,想到要去「動」祖墳的風水,他認為四伯父過世沒多久,麗素姊姊就出事,一定是祖墳風水有什問題,他會這麼想其實也情有可原,但是也因此和阿公鬧得很不愉快,甚至阿公離世前,仍為此事耿耿於懷。這是我不懂的事,唯一我傷心、難過的是麗素姊姊離世,我總想若她還活著,現在一定有了自己的小孩和家庭,有著很不一樣的人生。

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angs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